近日,浙江省舟山市中级*对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吴某等13人非法偷渡至缅甸,利用虚假网络平台实施诈骗案作出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十五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50.5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3000元不等。至此,以陈某等人为核心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共计90余人均获有罪判决。
01 网络交友,他被骗了830万元
经过近一个月缜密侦查,警方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特大网络诈骗团伙。该团伙大部分成员藏匿在与云南一线之隔的缅甸边境,涉及的串并案件近千起,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该案成为舟山市史上最大诈骗案。
02 “捕诉一体”,提高办案效率
涉案人员多、被害对象遍布全国,境外抓获、有力物证灭失,犯罪集团公司化运营、网络犯罪取证难度大……面对重重困难,舟山检察机关确定了“分案办理、集中*”的办案模式。
在审查批捕阶段,舟山市检察院抽调全市检察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实行“全案全程提前介入,定员定人全面审查”的审查模式,引导公安机关不断完善证据,补强证据链条。
2019年1月,该案侦查完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舟山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以该犯罪团伙组织架构层级为标准进行分流,107名犯罪嫌疑人被分批移送至舟山市检察院、定海区检察院、普陀区检察院审查*,并由之前负责审查批捕的员额检察官办案组继续负责审查*。
“分案分组办理不仅缓解了办案强度,更为重要的是,‘捕诉一体’实现了对侦查监督和证据引导工作前移。”作为专案组负责人的舟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良军介绍,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批捕、*基本上都是由同一批办案人员负责,因此在批捕阶段办案人员已经运用*的思维指导证据的收集、调取、审查,对侦查方向和侦查措施提出建议,及时有效补强了证据链,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
03 亮出证据,促其认罪认罚
舟山市检察院承办了分案后单笔诈骗金额最高的案件。该案主犯陈某始终未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或是避重就轻地供述,否认其诈骗目的。
于是,检察官调整策略,决定先从外围突破,重点审查了该组中其余几名犯罪嫌疑人,对他们进行认罪认罚从宽的释法说理,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表现,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
“公司平时的事务都是陈某在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