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情侣以网上交友恋爱方式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为网上交友安全敲响警钟。
被告人孟某某冒充女性通过多个微博账户吸引他人联系,后加为QQ或微信好友进行聊天交往,假意要与对方见面约会,以见面交定金、交保证金、买东西等名义骗取他人钱财,得手后即将对方拉黑断绝联系。
被告人孟某某女友胡某某在明知被告人孟某某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支付账户提供给孟某某收款使用,并在被害人对被告人孟某某身份产生怀疑时,向对方发送语音,以证实与被害人聊天的为女性,骗取被害人信任。一年半时间内,两人共诈骗50余人1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某某、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设置骗局,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在此法官提醒,网络世界虽为虚拟世界,但并非法外之地,违法犯罪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广大网友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时,既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又要时刻保持警惕,牢记网上交友有风险,涉及财物需谨慎,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不轻信照片、视频等信息,仔细辨别陌生人身份,在陌生人索要钱财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发现被骗后及时报警,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