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后欲在网上求助报警,却又误入犯罪分子构建的假报警平台,再度被骗。27日,记者从扬州中级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例。
扬州市民吴先生浏览网页时,发现了一个网上被骗报警中心,因为此前吴先生有过被网络诈骗的经历,损失了2万元,便想着通过这个接警中心报警,为自己追回损失。吴先生添加页面上的QQ,对方向吴先生详细了解了被骗的经过,承诺会尽全力帮助吴先生追回被骗钱款。对方声称,为确保后期退赃顺利,并防止吴先生再度被骗,需要吴先生将所有银行卡内的余额全部汇总到一张卡中,再将这些钱转入指定账户代为保管。
吴先生没有怀疑,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内的23000元全部转移到一张银行卡中,再转入对方提供的账户。汇款之后,对方表示未能收到转账,需要吴先生再转1000元作为测试。这下,吴先生感觉自己可能又被骗了,于是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根据钱款流向,公安机关将多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银行卡卡主抓获归案,他们的供述,都指向了同一个人——杨某。经查,杨某此前在网上了解到有人冒充网警实施诈骗的犯罪手段,便动起了效仿的心思。为了解作案手法,他还专门冒充被害人“沉浸式”体验了一把如何被骗。
“学”成之后的他在网上花钱找人制作了虚假的网上被骗报警中心网页,租用了数十个带有“110”的QQ号。被害人一旦添加了杨某的QQ,他便会冒充警察骗取被害人信任,再以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发还被骗款项等为名,诱使被害人将钱款转到杨某指定的账户中。在此过程中,如果杨某发现被害人无钱可骗,便会以“办案要求”等为由,将被害人的银行卡账号、微信的账号及密码等信息诱骗到手,并将这些账号及密码为其之后的诈骗所用,或用于接受资金,或用作“中转站”,将骗来的钱进行层层转移。
警方查明,为进一步隐藏犯罪、逃避打击,杨某还找到了同乡赵某等人,以取现提成的方式,雇佣他人协助其转移赃款。杨某供述,2020年4月至5月一个多月时间里,他通过这种方式,几乎每隔一天就能骗到一个人,一天中少则能骗四五千元,多则六七万元。除提成费用外,杨某将骗来的钱全部用于赌博、打赏主播和日常开销等。
近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诈骗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案犯赵某等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