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实行全面二孩政策,允许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之前,国家已经于2013年开始了单独二胎政策的试点。
一、单独二胎政策试点时间
2013年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计划生育的夫妻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即单独二胎政策试点在2013年2月21日开始实施。
二、单独二胎政策试点地区
单独二胎政策试点地区主要包括江苏、山东、浙江、广东4个省份及11个市,具体如下:
1.江苏省:南京市、徐州市、泰州市、如皋市、姜堰市、启东市、盐城市、扬州市、镇江市、淮安市、宿迁市;
2.山东省:冠县、高青县、临邑县、平邑县;
3.浙江省:温岭市、台州市、乐清市;
4.广东省:佛山市、珠海市、汕头市、广州市。
三、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条件
1. 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是独生子女;
2. 独生子女已婚;
3. 独生子女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除外;
4. 独生子女配偶不是独生子女的也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5. 独生女有生育愿望,婚姻登记前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
6. 双胞胎、三胞胎家庭再生育孩子时按实际胎数计算。
四、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效果
从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到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这段时间里,单独二胎政策的试点地区的出生率大幅增长,具体效果如下:
1.江苏省:2013年出生率为13.5‰,至2015年增长至15.7‰;
2.山东省:2013年出生率为12.5‰,至2015年增长至13.8‰;
3.浙江省:2013年出生率为11.3‰,至2015年增长至12.9‰;
4.广东省:2013年出生率为9.2‰,至2015年增长至10‰。
总体而言,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后,试点地区出生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各省份的出生率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