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应该在何时进行产前检查呢?具体的检查项目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孕期定期检查的时间表和注意事项。
第一次产检:孕前的检查
离婚前,如果有想要孩子的打算,建议提前了解身体状况,并进行常规检查。具体检查项目包括:体重、身高、血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尿常规、血糖、甲状腺功能等。
第二次产检:孕早期的检查
孕期前3个月的检查主要是确诊怀孕、确定孕周、判断胎儿是否正常。具体检查项目包括:B超检查(早孕腹部彩色多普勒检查)、HCG检查(血液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血型鉴定、乙肝检查、艾滋病、梅毒检查。经常出现孕吐、头晕等症状的孕妇也要及时就医。
第三次产检:孕中期的检查
孕14-26周是孕中期,这时候的检查主要是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身体状况。具体检查项目包括:B超检查(宫高、羊水、胎盘、胎儿大小等)、孕期体重增长控制、生化、免疫学、TORCH检查、糖耐量试验等和红外测温、呼吸音、心脏、肺、乳房、血压等多项常规体检,以及必要的utrasoun检查和羊水穿刺,以确定是否存在胎儿异常和先兆流产等问题。
第四次产检:孕后期的检查
孕后期,特别是孕32周以后,孕妇体内荷尔蒙变化会明显,同时也会有更多的孕期并发症出现,孕产期的安全更重要。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监测胎儿的大小、体重增长和母体的胎盘、羊水、胎盘、胎儿大小等。具体检查项目包括:B超检查(宫高、羊水、胎盘、胎儿大小等)、唐氏综合征筛查、产道检查及分娩前的准备(包括产程预测等)、确定分娩方式(如顺产或剖腹产)、监测孕妇血压、患病情况等。
产后检查
产后出院前一定要进行产后检查,以确保母婴健康。产后检查的主要内容:心跳、呼吸、体温、血压等基本指标、宫缩、恶露、乳房、产伤、孕期并发症的复查和处理、产后护理指导等。
总结
以上就是孕妇定期检查的时间表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广大准妈妈有所帮助。同时,遇到任何身体不适或疑问请及时咨询和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