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超生四胎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孩子上户口不会受到阻碍,但是在上户之前需要缴纳罚款,罚款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决定。另外,广州超生四胎的夫妻生育孩子的费用都只能自费看,不能使用医保报销,并且也不能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以及相关补助。
广州市超生四胎规定
广州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会根据广州市的人口状况、资源环境等因素进行调整。因此对于广州市内的居民来说,生育第四个孩子的具体规定可能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下面是广州市超生四胎的规定,可以简单了解下。
上户规定
广州超生四胎也能上户。在给超生孩子落户时还需要监护人拿着出生证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本、结婚证到决定落户的父母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子女没有出生证明,则需要父母与子女做一份亲子鉴定,确定是亲生子女后才能继续落户。
罚款费用
广州超生四胎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因此需要交纳罚款,罚款数额需要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来计算。具体的罚款数额需要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律师。
补贴费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可以获得生育津贴。第一胎每对夫妇可获得3000元的生育津贴。 第二胎每对夫妇可获得5000元的生育津贴。 第三胎及以上每对夫妇可获得8000元的生育津贴。
医保报销
在广州,对于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一般都有相应的规定和标准。生四胎与一胎、二胎和三胎的情况不同,需要更多的医疗资源和护理服务。因此,对于四胎生育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可能会更加严格和复杂,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