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为羊圈挡路而引发的邻里纠纷,最后竟然变成了一条人命没了外加一场官司,78岁的老人崔某和邻居吵完架还动了手,结果第二天凌晨就被人发现在邻居家门口上吊死了,家里人觉得是邻居说话太刺激才把老人逼到这一步的,就把邻居告上法庭要赔46万多,可是两级法院看了之后都给驳回去了。这件事发生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下面的一个村子里,78岁的崔某和李某一家是多年的邻居了,两家之间的矛盾其实早就有了,根子就在李某家2016年的时候搭了一个羊圈用来养羊。这个羊圈建起来以后给崔某家带来了不少麻烦,一方面羊圈把路给挡了,进出变得很不方便,另一方面它还影响了排水,崔某家里的水流不出去,这些事攒在一起,两家的关系一直都不怎么好。
事情在2024年6月24日下午彻底闹大了,那天下午崔某专门找了村干部过来,想着让村干部帮忙调解一下,把和邻居家这么多年的纠纷给解决了,可是村干部说了半天,两边还是没谈拢。调解失败了之后,两家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先是张嘴吵架,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了,变成了两个人互相打。打架的时候,78岁的崔某也没退让,他弯腰捡起地上的石块直接砸到了邻居李某的后脑勺上,把李某给打伤了,当然崔某自己在这场打斗里面也没占到什么便宜,两边都有点皮外伤。
打完架之后大家就各回各家了,可是谁也没想到,到了第二天凌晨也就是6月25日天还没亮的时候,有人经过李某家门口一看,崔某已经吊死在那里了。李某的家人发现以后马上报了警,公安来了之后查了一遍,出了两份文件,说崔某是自己上吊死的,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属于非正常死亡。
这个结果崔某的家里人根本接受不了,在他们看来,头一天打架的时候邻居李某一家明明知道崔某已经78岁高龄了,而且身上还有病,可是他们在吵架的时候还不停地用话去刺激他、骂他、指责他。家里人觉得正是邻居说的那些不好听的话,直接导致崔某回去以后一直平静不下来,最后情绪彻底崩了,心里受不了了,才走了自杀这条路。
于是崔某的家里人就把邻居李某一家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6万多,他们觉得邻居的言行明显是有过错的,而且这个过错正是逼着老人去自杀的重要原因,两件事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案子一审的时候法院仔细捋了一遍来龙去脉,一审法院认为崔某上吊自杀这件事,是他自己主观上主动追求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和邻居发生矛盾之后必然会带来的结果,说白了就是两个人打了一架不代表其中一方就一定会去死。虽然崔某死了确实让人很难过,但是在这件事里面邻居李某并不存在法律上规定的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所以一审法院就把崔某家属的要求给驳回了,不支持他们找邻居赔钱。
一审判决下来以后崔某的家里人还是不服,又往上告了。
案子到了二审法院,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审了一遍,二审法院在判决书里把道理讲得很清楚。法院说了,要判定一个人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第一个是存在加害行为,第二个是确实发生了损害后果,第三个是加害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联系,第四个是行为人有过错。
具体说到崔某这个事,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和崔某之间确实因为邻里纠纷闹了矛盾,两个人也动了手,两边都有点皮外伤,这个是事实。但是虽然崔某在打架之后选择了上吊自杀,可是咱们得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去想这个问题,对邻居李某来说就因为一次普通的邻里纠纷和打架,他怎么可能想得到对方一个78岁的老人会因为这事去寻死呢,这已经超出了正常人能想到的范围了。
法院觉得崔某自杀的这个行为属于一个插进来的特殊因素,它和跟邻居家发生矛盾打架这件事之间,并没有法律上必须要有的那种因果联系,既然因果关系不成立,那就不符合侵权责任的那些条件,邻居李某就不用为此承担赔偿的责任。
在判决书快写完的时候二审法院也写了一段话,说崔某的死确实让人感到很可惜,这也提醒了所有的邻居们,大家应该真心实意地相处,和和气气地过日子,平时少一些斤斤计较,多替对方想一想,遇到事情的时候要冷静一点,心态放平和,用合理合法的办法去解决邻里之间的矛盾,千万别让矛盾越闹越大,不然可能会造成再也挽回不了的损失和遗憾。
最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了判决,把崔某家属的上诉给驳回去了,维持了一审的原判,也就是说崔某家属要邻居赔46万多的请求法院不支持。
这个案子到了这里就算是结束了,一个羊圈挡路引起的纠纷,最后变成了一场谁也挽回不了的悲剧,法律给出了它的判断,可是对于这两个家庭来说,没了的人没了,被撕破的邻里关系可能永远也回不到从前了。



